第5章 要做的三件事(1 / 2)

诡秘:迷雾城 余有熊 4538 字 1个月前

对付灯神的方法有了。

创造一条全新魔药序列也有了个大概思路。

要知道,让“混乱之源”诞生的上次“最初”苏醒,祂就见过几乎完全不受影响的旧日,似乎祂们的存在已经被“最初”定义为不需要的糟粕,直接被舍弃掉了。

可确实存在的旧日位格,证明了祂们也是一种选择,而这个方法对于亚瑟来说不算难。

祂本身就已经完成了一部分。

那就是改变自身权柄的核心,主动成为“最初”不需要的那部分“糟粕”,这种转移越彻底,经历“最初”苏醒时保存自身意识的成功率也就越大,必要时甚至要找机会舍弃权柄,提高成功率。

这样一来,“永恒”权柄就是个麻烦。

祂属于隐藏的第四支柱。

这位支柱诞生就意味着宇宙终结,除了“最初”能再次苏醒,支柱也仅能勉强自保,其余所有存在都将崩灭。

是根本不可能被融合的权柄。

因此,亚瑟必须分离“永恒”,可神性主导的本体绝不会同意,哪怕这样能得到更大好处。

补全自身是源自神性的基础本能,没有足够的人性对抗,绝无改变的可能。

祂目前也只能因势利导,先打好基础。

比如先创造出“混乱”途径。

毕竟代表旧日位格的权柄都具象成了源质,除了那位“最初造物主”,没有任何力量能将其分割,亚瑟只是恰好能利用自己的倒霉状况。

因为祂裂开了!

在这种情况下,祂能重新补全源质。

不能分割,但可以不融合。

得到“失序之国”这份源质后再去融合本体的“虚无疆域”,就能变向分离“永恒”。

“永恒”并不美好。

明明适合绝大多数旧日,到最后却被所有存在放弃就是证明。

因为神性的本质是扭曲,是疯狂。

基于这种现实,“永恒”根本不是祝福,而是连神灵都恐惧的诅咒。

所以,分离“永恒”是必须的!

这样一来,祂的道路就相当明确了。

创造“混乱”途径的魔药逐级晋升,并在这个过程中深入挖掘“混乱”的核心概念,得到足够锚定自我的稳固人性,然后获取“诡秘之主”的许可去容纳“失序之国”,接着前往星空融合本体,放弃“永恒”,完成权柄的调整,最后再解决“许愿神灯”中“混沌之子”。

但创造魔药途径还需要解决一点小麻烦。

那就是……祂不知道怎么扮演。

祂就是“混乱”这个概念本身,所有存在都可以通过观察祂了解“混乱”的本质。

唯独祂自己不行。

这是本能会忽视的部分。

只有人类才会思考“我是谁”这种哲学问题,天生的神灵不会,祂只能通过自己的智慧认知什么是“混乱”。

目前可以先参考权能外在表现相似的途径,比如本身的“仲裁人”与“律师”途径,象征“毁灭”的“猎人”与“刺客”途径,象征“欲望”的“囚犯”与“罪犯”途径,以及那最特殊的“命运”途径。

这些途径都在各自领域上契合“混乱”概念

只要走出第一步,后面就会越来越顺利。

相对而言,魔药的获取就比较简单。

魔药的本质,就是为了让弱小生灵稳定转变为承载神性的容器,而直接站在终点的亚瑟,只需要完成“混乱”概念的调整,用他的源质“虚无疆域”处理“律师”和“仲裁人”途径特性,就可以得到对应的魔药。

就是在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亚瑟等来了蒸汽教会来摧毁罗塞尔陵寝的队伍,终于能离开镜中世界回到现实,真正行走在大地上,开始祂的旅途。

旅途中祂一边修复自己的容器,一边追寻罗塞尔的痕迹,了解对方分割人格之后的事迹,顺便收集需要的魔药材料与建造地上神国的资源。

至于魔药配方?

继承罗塞尔前半生记忆的他不太缺。

对亚瑟来说,罗塞尔很重要。

作为复苏中的“黑皇帝”,对方能牵扯“堕落母神”的精力,麻痹灯神的认知,更能维持自己和“源堡”的神秘联系,为将来的成功提供重要助力。

更别说在帮助自己消化魔药这件事上,祂还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么好用的工具人当然要牢牢抓在手中。

而作为这个世界上最了解祂的神灵,不!现在应该要说是人,他相信罗塞尔一定留下了依靠陵寝复活之外的后手。

并不是靠预言未来,他没有这种好用的非凡能力。

他依靠是对罗塞尔的了解。

亚瑟拥有对方分离人格之前的所有记忆,虽说这前后两世加起来不足百年的记忆,对于以千年为时间单位的旧日来说不值一提,但作为深入了解一个人类的参考资料却绰绰有余。

反复审阅罗塞尔的两段人生就会发现,这是个隐藏在荒唐外表下的偏执狂。

起初自以为穿越,明白已经失去所有的他,就主动将自己隔离于世界之外了。

用他的说法就是玩家,是第四天灾。

哪怕体会到非凡者的神秘与强大,对他而言也只是在玩一场大型角色扮演游戏,家人、朋友、伙伴等等只不过是虚拟数据,没有丝毫真实感,什么都不能触碰他的内心。

这种情况直到女儿贝尔纳黛出生才发生改变。

他不再是一个人打游戏,而是带着女儿打游戏,对他来说,这个世界上只有女儿贝尔纳黛才是真实的,得把所有好东西都拿来给她。

其余的一切都只是他们父女的附属品、是NPC、是随时可以消耗掉的装备和道具。

失去,也不过是心疼一下就结束了。

不可能伤心难过。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