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1 / 2)

她也认真问:“你打算怎么做?”

林如海看向她的眼里含着深意:“等。”

“等?”

“等到我毒发,大夫能诊断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注1:私设。并且原著中的年龄在本文里都理解成虚岁哦。

注2:改自原著。

注3:原著确实是这么写的。

注4:原著中没写甄家在宫里有贵妃,只写了“(甄家)太太带了姑娘进宫请安去了”,此时是第五十七回。而第五十五回时,宫中太妃欠安,五十七回甄家奉旨入京,五十八回老太妃薨了,或可以此推断甄家在宫里的人是“老太妃”。

也有人分析,这位老太妃是太上皇的长辈,所以一应礼仪规制非常的高。

但本文私设第五十八回薨的“老太妃”就是皇太后了,这样人物关系能简单点。上面贾家与甄家的亲戚关系也是私设。

第五十七回,贾母与甄家女人聊天,说甄家二姑娘“更不自尊自大”,两家十分亲密,联系上下文(……),甄家二姑娘有可能就是北静王妃,本文也依此私设。

另外,原著中甄家犯了什么罪没有明写,也只写了林如海是病死的。本文中甄家如何,请大家不要迁怒于原著中的甄家哦_(:з」∠)_

第33章打扫房屋

在林如海接下来的详细解释中,宁安华了解到,甄家从各地的盐、茶、织造等处,或贪,或私卖赚来的钱,其实多半都用来供给皇家花了。

先是本朝太祖皇帝,和第三代皇帝太上皇,祖孙二人共南巡六次,有四次都是甄家接驾。[注]

后来,为了巩固甄太后在宫中的地位,也是甄太后为了提携娘家,甄家就渐渐成了上皇的私库。

甄家数十年来,至少在江南各处贪污、私卖了数千万两之巨的财富,大半供了皇室享受,但还至少有三成落入了他们自己的口袋。

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甄家也算“忠臣”。

特别是从太祖皇帝和上皇的角度来说,甄家脏自家的手,急皇帝之所急,忧皇帝之所忧,给皇帝捞足了钱,做足了排场,供足了受用,简直是忠心耿耿。

但对于整个周朝,甄家的行为,无异于奸佞一流。

“对皇上来说,这样‘效忠过祖宗有功’的老臣太多了,本该到国库里的银子还不够养这些人的。也让他没处放自己的人了。”宁安华自行将林如海所讲进行了意会。

林如海忙要叮嘱她这话不要宣于第三人面前,又觉得不必,只道:“国库也确实是没钱了。”

六七年前,数地大旱,连江南水乡姑苏一带都水旱不收。

地方无粮无钱,朝廷竟也没有赈灾银两可拨,以致延误了灾情,各地盗贼四起,一时竟颇有了几分民不聊生之相。

当时林旭免了她所有庄子三年的租贡,把田里出息全分给了佃农庄户,庄子上才没有饿死的人。至今仍有许多人感念林旭当年的大恩。

但更多的贫苦百姓和佃农们,却因缺衣少食,贼寇作乱,甚至于有易子而食的,几乎要被逼到了揭竿而起的地步。

幸而有几地盐政盐商捐献出数百万银两,援助了朝廷赈灾平匪。

光扬州一地的盐商,就在两年内共捐出三百二十万两白银。

当时在任的两淮巡盐御史,便是因此功升迁不断。

而作为江宁织造的甄家,本与盐政无干,却也因“倾家”献银五十万两,第一个为朝廷捐献,得到了皇上的亲笔御书四个字:

“仁厚忠直”。

宁安华:“所以甄家是以为,五十万两白银就可以和新皇达成默契,让他们继续在金陵做土皇帝,可在皇上看来,这五十万两银子本就该是国库的。何况他们是捐银赈灾,钱又不是皇上私花的。”

甄家以为皇上会看在太上皇、甄太后份上,试探一回也就算了。哪知皇上紧咬不放,后派来的几个巡盐御史都是查他们的。

林如海:“你这样说也不错。”

宁安华问:“可甄家做的这些事,贪污也好,暗贩私盐也好,归根究底,是太祖皇帝和上皇默许的。就算你手中已有十足的铁证,上皇太后仍在,怎么保证皇上一定能处置得了甄家?”

林如海笑道:“上皇默许甄家捞钱,却一定不能容许甄家毒杀朝廷命官。”

这无异于心存反意。

宁安华:“所以你才要等毒发。”

才能彻底把甄家斩草除根,罪名落实,让他们无力也没有理由报复。

她问:“若你其实没有中毒呢?”

林如海:“只要我露出一二破绽,他们早晚会对我下手。而且不会让我死得太快,太明显,这就够了。”

他借机补了一句:“是你我成婚之后,三个月前,我才查出姜大人原来是枉死。”

如果他早知甄家如此狠毒猖狂,就算有违誓言,他也必不会与妹妹成婚。

宁安华点头,表示知道了。

她问:“那你说的所谓‘水火之势’,其实是皇上和甄家已势同水火,你不过是皇上手里忠心未明的刀。你要以命去赌,‘为国尽忠’,究竟是为国,还是为势,为了皇上的看重?”

两人对视了几个呼吸,谁也没有移开眼睛。

林如海:“我有私心,想青云直上,一展抱负,也想封妻荫子,给妻小遮风挡雨。可国朝不过数十年,竟已有人为一己之私,敢肆意残害朝廷命官,何谈王法?王法不存,又何谈公道?世间不是处处都有公道,可若连一层遮羞也无,天下就要乱了。天下一乱,兵祸四起,生灵涂炭,国已不保,又何谈自家?”

宁安华:“总算听到表哥几句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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