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龙绥客栈(1 / 2)

应若雪没有说话,显得有些羞涩,感觉很不好意思,她现在开始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觉得自己当时真不应该为了一时之气,用血弄脏他的衣服。

反而应该把当时已经染上血迹的衣服洗干净,还给他,更不该为了当时的一时之气,而将他的衣服藏起来,不然,今天自己的心里也不会如此的不是滋味。

可是这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淹没在岁月的长河里!

留下的,只能是经常重复的回忆,每当自己想念他的时候用来慢慢咀嚼回忆,来弥补自己思念他时心中的那份孤独和寂寞!

她的头仍然没有离开沈浪的肩膀,任由被风拂起的青丝,轻抚他的脸庞!

她的内心很甜蜜,因为,她觉得,一个男人,如果让一个女人亲手为他缝制衣服,就说明他在心里对她身份的肯定。

可是,在他的心里呢?也许,并不这样认为——也许,也并没有这样想!

沈浪拿过应若雪手中的衣服,交给乔思南,“乔姑娘,你冷得话,就把我这件衣服穿上吧!

虽然,这件衣服,已经被鲜血弄脏,但是,穿在身上抵挡一下这晚间的寒风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还有,我们要快一点赶路,不然,很难在入夜之后找到客栈,只能夜宿山林了,这样对你身上的伤势复原会有很大的影响。”

乔思南接过沈浪手中的衣服,心中忽然升起一股暖流,感激的向沈浪看了一眼,“谢谢你!”

乔思南满含感情的对沈浪说了这三个,多余话一句也没说,因为,她知道,他对她的恩情已经沉淀在了她的心底,自己心已经被对他的感激填满,就算她再说,也会是同样的话,同样的话说的多了就是废话,既然是废话,又何必要说呢?

晚风穿林过,岁月走无声,晚间的寒风再怎么冷,也有间歇的时候,岁月的流逝也无法阻挡马蹄前进的脚步。

随着寒风的间歇,马蹄的奔跑,在沈浪他们几人的前方终于出现了灯火,那灯火不是普通人家屋内的灯火,而是挂在大门两边的防风灯笼,凡是有防风灯笼的地方,要么是集镇,要么就是有钱人家的府邸。

这让他们几人的脸上露出喜色,终于在茫茫荒凉的道路上,看到了希望。

亮着防风灯的地方,距离他们几人最多不会超过三里,按照他们现在的脚程,用不了半刻钟就可以赶到,这让他们的脸上又多了一层兴奋之色。

半刻钟之后,他们几人的身影就出现在了他们从三里之外就看到的防风灯笼前。

这是一家客栈,防风灯笼就挂在这家客栈的大门两边,让人看上去就像是两只巨大的眼睛,散发着昏黄的光芒。

客栈的大门没有关,从外面基本上就可以看清里面的一切,大门的里面是一个院子,院子宽敞而洁净,在院子靠近右边的墙边,是一排马厩,马厩前放着很多草料,应该是留给客人拴马添料用的。

在院子靠近左边的墙边,有一个雨棚,雨棚里面放着,几辆人力木车,还有一些农民种田用的农具,比喻,铁锨、铁锹、铁铲、耕犁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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