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种田文那些年(快穿) 第115节(1 / 2)

因此在江诚实发话后,江明妙丝毫不敢露出丝毫不甘的情绪,只是乖顺的点了点头。

“咱们军区新指派来的欧政委,家里也有一双儿女,儿子的年纪大一些,听说很出色,在高考恢复第一年就考上了省大。”

江诚实口中的欧政委在最混乱的那几年受到波及,全家下放到农场进行劳动改造,他的年纪虽然和江城实差不多大,可身体素质起码比江诚实差了十来岁,大伙儿都说,这个政委的位置只是上面给予他的补偿。

毕竟欧政委的父亲,那位同样被平反的老首长可不是一般人,只是政委的位置,都委屈了人家呢。

江诚实和欧政委走的是同一条政治路线,可两人之间没有竞争的关系,相反,更因为两人的晋升路子差不多,走在他前头的欧政委要是愿意帮忙,江诚实往上爬的路会好走许多。

而且欧家的儿子大学学的是政治系,显然是为将来从政做铺垫。

对于江诚实来说,欧家这个选择比现在的霍家更好。

江明妙也了解了一些有关欧家的情况,心里已经很愿意了,虽然对霍准还有些不甘心,可目标明确的她很明白,欧家的儿子才是她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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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巧,当年欧家下放的农场,正好就在新红公社,也就是下沟村生产队隶属的那个公社。

和许多年代文的套路一样,林蕊一开始抱着抱大腿的目的接近那些特殊时期被批斗改造的坏分子,阴差阳错和其中一个少年发展出感情。

那个现在被江家人盯上的青年,此时已经是林蕊正在交往的对象了。

两人有过患难与共的恩情,又互相扶持鼓励跨过第一次高考,现在大学同样都在省城的两人感情十分稳定。

或许是因为一些中男女主角的相互吸引力,欧树青深爱林蕊,甚至愿意为她顶撞自己的父母。

江家总是将算盘打得很好,可惜每次都选中不该选的人,估计很快,世界的意志就会教伪白莲和假诚实这对叔侄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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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全军大比,西淮军区在个人赛上简直就是大杀四方。

没几天,所有前来参加演习的军队都知道,西淮军区有一个秘密王牌,外号“爱哭死神”。

就是那种长的弱唧唧,好像一拳头就能捏死的小身板,结果在赛场上把你揍地要死要活的那一种。

她那么凶残也就算了,你在动手的时候稍微蹭到她一点皮,她的眼泪就哗啦啦地往下淌,一边流泪,一边凶残地把你打残。

等到你撑不住宣布认输,带着一身凄惨的伤势,她这个胜利者能在你边上哭的比你还惨。

久而久之,就有了“爱哭死神”这个外号。

毫无悬念的,女兵组的冠军诞生了。

一开始,这个称号也就在女兵群体中流传,男兵们并没有将这个外号当回事,也不是他们看不起女人,而是在力量上,男女之间有着悬殊的差距,这一点,即便通过后天的锻炼也很难弥补。

一个优秀的女军人有可能打不过一个没有经过训练,但身体素质十分强悍的男人,尤其这会儿会被各个军区选中来参加个人赛的无一不是军团里翘楚的优秀军人,身为男性军人中拔剑的苗子,怎么可能承认自己会输给女兵呢。

也是军队的大佬们听到这次西淮军区带队的首长显摆他们的秘密武器,忽然萌生了让这一次男女兵冠军比试一下的想法,才给了男兵一个清楚认识到“爱哭死神”威力大机会。

那位男军人带给宝宝的威胁力甚至比得上于楠了,作为一个严谨的军人,他一点都不轻敌,在比试前研究过宝宝的战术,知道她的力气比一般女性大,想要赢过她,最好不要让她占据主动位置,尽量减少她主动施加在他身上的身体接触。

不过他还是失算了,因为宝宝的力气,绝对不是简单的比一般女性大一些而已。

这些年,在接受训练时,除了提高自身的反应能力和耐力外,宝宝对这一身怪力的掌控力也有所提升。

要不然,按照她一拳砸死野猪的力道,在比斗时,那些军人早就断胳膊断腿了,哪能全须全尾的站着,只是有些鼻青脸肿呢。

在和这个男军人对抗的时候,宝宝的力气从一开始控制好的一分力,提升到了一点五分。

甚至在最后一下将他整个人托起,完成空中旋转八周半,硬生生将人转吐的时候,略微失控,用到了两分力。

确定对方已经丧失反抗能力后,宝宝将那个男军人放到地上,自己则是挽起袖子,看了看自己为了抵挡住两记鞭腿,已然红肿的手肘背部。

眼泪哗啦啦地说流就流,对比身边瘫软着,还有些恶心反胃,也有些怀疑人生的男军人,彻底坐实了她“爱哭死神”的称号。

这一次全军演练中,宝宝不仅在个人对抗赛中展现出了超人的能力,在射击比赛时,更是以破纪录的成绩拿到了神枪手的称号。

西淮军区在团体演练时的成绩并不算特别理想,可宝宝的存在让西淮军区大放异彩,中央的领导都听说了这么一位女兵王的存在。

现在还不太受重视的体育部更是对她觊觎不已,想着下一次奥运会带着这位兵王去参加举重或是射击赛的可能性。

因为在全军大比中表现优异,比赛回来后,宝宝就从之前的中士破格提升至大尉,在她这个年纪,已经十分了不起了。

于楠在儿子的事情上遭受了一些打击,干脆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宝宝身上,她已经决定,将宝宝培养成自己的接班人,被寄予厚望的女子特种兵团,一定会交到一个足够资格的女兵手中。

被寄予这样大的希望,宝宝痛并快乐着。

她喜欢人民子弟兵这个崇高的职业,也享受这种前几世从未有过的经历,可这并不妨碍她在被训练成一条死狗的时候在记账本上再记霍准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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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入冬果然没有下雪,可霍准还是在十二月初,大家都穿上厚厚的棉袄时回来了。

部队大院里的人已经好长时间没有看见过他了,比起刚离开时剃着板寸,面容刚毅的青年,现在的霍准身上发生了巨大变化。

首先是头发长长了,霍准梳着港台男星流行的三七分,甩头的时候,很有年轻时郭浮城的影子,原本过于凌厉的脸部线条都被中和了一些,显得正正好。

在人人都恨不得把自己裹成熊的季节,霍准就穿了一件薄薄的羊绒衫,外面是一件内衬羊羔绒的牛仔大衣,大衣的左右领口上各有一个大袋子,右侧的袋子上挂着一个黑色的蛤蟆镜,张扬夺目。

他的下半身穿着同色系的喇叭裤,脚踩白色回力鞋,背着一个大包,拖着一个行李箱,毫不避讳地走在大院的主道上。

看着这样的霍准,长辈们纷纷在心里摇头。

他们觉得,霍准真的是毁了,这幅流里流气的样子,和街头无所事事的二流子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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