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2)

书名:我把反派当崽揣跑了</p>作者:倚骄

文案:

宋伶俜穿书,成了觊觎大反派美色,还对其下药的炮灰。

反派心狠手辣,醒来就要把他物理火化。宋伶俜为保小命,揣起一枚灵兽蛋就跑。

谁知灵蛋里没有灵宠,只有一只娃,不能打架不能骑,还黏人得要命。

宋伶俜没办法,只能把娃揣跑了。

然鹅娃越长大越像反派。

宋伶俜慌了:淦,他不会把大反派的儿子拐走了吧?

*

再之后,娃和他表白了。

宋伶俜感到窒息,他要是玷污了反派的儿子,反派能放过他?

他铁石心肠地拒绝了:抱歉,我喜欢的人是你爹。

*

反派还是出现了,并把他推进了喜房。

宋伶俜紧张不已:你要干嘛?

反派瞥他一眼:给我儿子娶个后娘。

最后宋伶俜才发现,他揣跑的根本不是什么反派的崽,而就是反派本人。

泪,落了下来。

精分反派攻x只想苟命美人受

我绿我自己,我爹我自己。

1.非生子文

2.沙雕文,勿深究

3.觉得不好笑也不要骂我qwq

4.想到再说

内容标签:阴差阳错甜文穿书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伶俜(l&iacute;ngpīng),容停┃配角:接档沙雕文《师尊你人设崩了》求收藏~┃其它:

一句话简介:经典带球跑,笑到你头掉。

立意:展现人与人之间的真情关怀。

第1章揣跑反派第一步

郎君,夫人被您关进新房已经三天了。

宋伶俜一恢复意识便听到这句话,只觉甚是熟悉,顺嘴就来了一句:她肯服软了么?

那人迟疑了一下:肯了,已经晕过去了。

宋伶俜愣了愣,彻底清醒了。

第一个念头:我在哪儿?

他环视四周,发现自己在一座水榭中,凭栏而立,手里抓着一把鱼食,栏杆下是成群的锦鲤,绮丽的红尾在水中舒展,摇曳如珊瑚。晚风徐来,送来了远处的桂花香。

很陌生的环境,没来过。

再侧眸瞅了瞅身边的人,很陌生的大叔,没见过。

有点不对劲。

他想了想方才的对话,不动声色地说:既然肯服软了,那就去看看吧。

然后他就维持着负手而立的姿势,等着那管家模样的人引路。

结果迟迟没等到。

再一看,大叔正毕恭毕敬地摆着恭送大驾的姿势,像在等他离开。

有亿点点尴尬。

宋伶俜本能地觉得不能直接询问这一身古装的大叔是谁。他故作镇定地把手里的鱼食撒了下去,看着锦鲤们一拥而上,开始默默许愿。

然后他左右看了一眼,谢天谢地,还真让他看到了一座疑似新房的院子。

他就负着手,镇定地抬步走了过去。

但与此同时,他也有点不安:他明明是个六百度的大近视,怎么会把那儿的红灯笼和红绸看得这么清楚?

近了,更近了,宋伶俜渐渐看到新房外有两个着古装的人,他还看到这两人头上长着一双非人的耳朵,灰黑色的,支棱着,面貌也尖嘴猴腮的。

宋伶俜:

不是这两人看起来怎么这么不像人呢。

倒像是某玄幻中提到的妖仆。

他表面冷静地推开门,一双龙凤烛并一张大红双喜映入眼帘,视觉冲击十分强烈。

他心里咯噔一下,那种不安的感觉更强烈了。

他瞄了一眼布置得奢华无比的喜床,这该不会是他想的那个吧?

那两个看起来不像人的妖仆给他把门关上了,宋伶俜小心翼翼地左右张望了一下,想了想,鬼鬼祟祟地挑开那垂下来的红色床幔,不知是什么材质,入手但觉如水一般的滑凉轻软,一看就很贵重。

而比这布料更贵重的,是喜床上躺着的人。

布置得奢华旖旎的喜床上,横陈着一具玉体。那人穿着一身艳红的嫁衣裳,嫁衣上隐约可见金线刺绣,因为人躺着,宋伶俜看不出图案,但能看出那刺绣针脚工整细密,华美非常。

这是原主的新娘。

新娘躺在床上,没戴凤冠,乌黑顺滑的长发铺了满床,微微向里侧着脸。新娘也没穿鞋袜,嫁衣也有些凌乱,从宋伶俜的角度,能看见新娘裸露在外的一双玉足,凸显平直的锁骨,和泛着红晕的侧脸。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十分美丽的新娘子。

非要鸡蛋里挑骨头,那就是这位美丽的新娘子的骨架比一般女孩子要大许多,二来就是,嗯,胸有点平。

什么叫就是胸有点平啊这根本就是一个男人好吗!

宋伶俜深吸一口气,安慰自己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是刀就躲不过去,不如干脆点!

于是他闭上了一只眼,抖着手非常不情愿地按上了新娘子的肩膀,一使力,试图把新娘翻过身来。

未果。

新娘是个男人,沉一些可以理解,但是沉到扳都扳不动

真是个悲剧。

宋伶俜合理怀疑,假如事情真是如他所想,原主这个样子,能掌握主动权?

他正要收回手,下一瞬,一只手猛地攥紧了他的手腕!

宋伶俜瞳孔一缩:!!

啊啊啊你妈的疼、毙、了!

不争气的泪水一下子流了下来,宋伶俜甚至怀疑自己听到了骨头咔嚓碎裂的声音。

他表情扭曲地看着那原本人事不省的睡美人偏过了头,露出了一张倾国倾城的脸,长睫微动,短短几秒钟却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漫长的一个世纪后,一双含煞凤目牢牢地锁定住了他。

那眼睛美丽至极,也凌厉至极,只一个对视,就让宋伶俜如坠冰窟,浑身血液都凝固了一瞬。

更让他冷汗直流的是,他在这大美人飞扬上挑的眉尾处,看见了一粒殷红如血的朱砂痣。

错不了了。

这就是他想的那个。

那个他爱过的boss。

《万族共主》是部终点,里面有个心狠手辣干尽恶事的大反派,叫容停。宋伶俜记得清清楚楚,作者写到该反派出场时,曾重点描写过此人的外貌,说他形貌昳丽,容色殊绝,凤眸凛然含威,令人望而生畏,眉尾一点朱砂痣更是在后文反复出现,根据不同场景发挥不同作用,时而勾得人心旌摇曳,时而吓得人怛然失色,总之就很万能,几乎已经成了这人的标志。

宋伶俜看文的时候就总想吐槽,写眼神就算了,但那只是一颗痣啊!它做错了什么!它不该承受这一切!

然而此刻,他却切身体会到了这颗痣的威力。

那可真是山崩地裂飞沙走石天地失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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