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TXT全集下载_37(2 / 2)

伊莉莎就站在第一王妃身边,她清清楚楚看到了这些强盗的脸,瞳孔一下放大。

居然是他们……

伊莉莎还记得第一批杀入库里的暴徒,杀伤劫掠无恶不作,这几个就是那些人的首领。她记得这些人还有内应,是库里人。伊莉莎对那人有些印象,似乎脸上长着一块黑斑。她曾经还试图找过,可是库里那么大,人也多,脸上长斑的不少,连着找了几个不是,她就没有再找。

她没有刻意去找,这群人倒是来了她眼前,还是以这样的方式。

呵,天地有眼,为恶应有这样的结果。

“既然你们已经问过,那就不必再审,杀了!”国王又是一声大喝,侍卫手起刀落,头颅滚地,血溅三尺。血腥气在空中弥漫开,但无论男人女人,眼里都只有快意。

云泽的手指攥紧了衣袖。他们站得近,衣袖挡着,其实没人会看到云泽的动作。但是下一秒他还是立刻松开手,嘴角的微笑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美尼斯却知道云泽并不喜欢直面死亡的感觉,他悄悄伸出手去,握住了云泽的手指。

云泽没有露出一点不妥,他是泰锡的神子,就得有一国宗教偶像的样子。

这是人还要和野兽争夺生存权的年代,勇武受到歌颂的年代,强大的武力让人倍感安全,也让敌人心惊胆战。

人群里和泰锡不那么友好的国家的使者,心里发寒地看着站在强盗尸体后面的准夫妻,沙姆王子的勇武大家是知道的,会拿刀的时候就跟着泰锡王上过战场。但是没想到娶个老婆,也是这种分分钟拔刀的强悍女人。而且如今这样的场面,眉毛都没抖动一下,这样的女人,镇得住。

难怪这个红谷的长公主,既没有陪嫁铜矿或者海港这样的资产,本身也不是大国的公主,却能成为泰锡继承人的正妃。泰锡一定是看上了她的个人能力。

泰锡有了那么优秀的继承人,还有一个神奇的神子,国内的饥荒也解决了,局部的暴乱也平息了,看来,这个异军突起的强国,还能再辉煌个几十年,甚至更久。

如果是这样,之后和泰锡的往来也得更加仔细了。

各个使者心里各有思量,他们已经在想要怎么和自家的王报道这些了。

强盗被清剿一空之后,沙姆王子的婚礼也就开始了。

其实流程和美尼斯弟弟的婚礼差不多,只不过参与的人等级更高,庆祝的人更多,以及食物更加丰盛。

沙姆王子和沙迦公主站在一辆战车上,穿着同系列的礼服。端看沙迦公主穿着长裙娴静的样子,真想不出她有那样的武力值。沙姆王子扶着她的手,两人站在一起,气场融洽,居然十分般配。

库里的人都在欢呼,庆祝他们王子的大婚。王室的延续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就是安稳生活的延续。

无数的鲜花丢在马车上,大都是菊花,这个季节能找到的花不太多。

人群里的少女们丢花丢得最起劲,嘻嘻笑笑,一边朝着马车丢出花朵。只有少数丢在了马车上,多数落在地上,愣是在这个季节铺出了一条花毯。

据说很受欢迎的沙姆王子结婚了,但库里的少女全无悲伤之色,她们笑得不知道多开心。

云泽实在好奇,就问美尼斯:“沙姆王子结婚,城里的女孩好像都很高兴啊。”

“嗯,她们家里应该都收到糖了吧。”美尼斯说。

“不是说她们很喜欢沙姆王子么?”云泽又问。

美尼斯仔细想了想,库里的少女的确喜欢沙姆王子,便点点头:“是喜欢。”

那就奇怪了……云泽靠近美尼斯一些,小声问:“心上人结婚了,她们为什么一个个都这么高兴?”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们家那个讨人嫌的哥哥终于找到对象了,就差没有喜极而泣了,哪里有一点心上人结婚的感觉?

都不掉一颗眼泪祭奠一下自己死去的爱恋吗?

美尼斯疑惑了一下这两者的逻辑关系,小声问:“沙姆结婚,她们为什么要不高兴,拿到糖不高兴么?”

“喜欢的人结婚了,妻子不是自己,不应该难过吗?”

哦,是这个啊。美尼斯一下领悟了,原来是云泽误会了,库里的少女的确喜欢沙姆王子,但也没有准备发展出什么。

那种喜欢很浅,大概就是喜欢沙姆王子的王子身份、脸、身体和传闻里的勇武之类的,有机会可以睡一睡,但是结婚肯定不选。

所以美尼斯说:“可能会有一点难过,但还是拿到糖更高兴。”

说白了,她们对沙姆王子的喜欢,它不甜,所以不值钱。

看云泽一脸受教的表情,美尼斯有点担心他误会泰锡人的喜欢都是这么廉价的,他又快速加了一句:

“但是我对殿下的喜欢,泰锡天上地下一千个神灵都可以见证。您若是喜欢上别人,悲伤会蛀空我的心,我将化作苍白的石像。在您面前,我只是一个平凡卑微的男人,您的一点喜欢都会让我欣喜若狂,您的一个拒绝都让我彻夜难眠。殿下,我和她们不一样。”

云泽的脸就慢慢地红了。

泰锡的男人都是怎么回事?能唱歌能跳舞就算了,一个个还情话满点。就算美尼斯这样看着一本正经一身正气的,一张嘴,照样能把人撩一头一脸。

后世来的老古董表示受不了这种直白的土味情话,他只能隔着袖子用手指戳戳对方。

“我信你。”

队伍一路招摇到了神殿,按着程序是大神官祈祷,用烧过的泥板判断两人的婚姻是否会幸福美满。

大神官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泥板烧了几分钟,理所当然的,是美满的。这种阴干后的泥板,再去烧,几乎是不会裂开两半的,这就是一种带着祝福味道的仪式。

得到神灵祝福后,沙姆王子开始全城派发小罐糖了,一罐半斤,直接用云泽预留的柿子陶罐。这小罐子上面特意用黑色油墨写了‘神圣婚约’的字。

拉着车上门送礼的侍卫们敲开一扇门就能得到库里人的一句或者好几句祝福。

那些吉祥的话语飘满了库里的天空,这一天,库里这座城市的记忆是甜的。

第92章

婚礼带来了彻夜的狂欢,云泽这一次学乖了,一看人群里的正经人们开始退场,他立刻紧随其后,架车回到了自己的别院。

其他人虽然想要挽留他,但是不敢,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提前退场。

云泽一身酒气,就让厨房烧了水,沐浴过后才睡下。虽然王宫里预留了他的房间,但还是在自己家里舒服,想怎么扑腾就怎么扑腾。

而且也得开始准备出行去绿云城的事。

绿云城在库里南边,离得远,若是驾着马车慢吞吞过去,过去要一个月,来又是一个月,这就是两个月。所以云泽是准备入冬前出发,到那里差不多是最冷的时候。但是已经提前通知他们收拾城主府,所以过去应该有地方居住。

经过美尼斯那一番杀鸡儆猴,想来那边的官员还不敢糊弄他。

他要在绿云城先居住十五日,看看本地的情况。若是有什么不对,当场就解决了。虽然美尼斯一直有帮他了解绿云城的大小事,但有些事还是得亲眼看一看才知道情况。

到底那是他的属城,也是他的大后方,在这件事上,美尼斯只是辅助罢了。能不能管理好,还得看云泽自己。

如果那边情况还不错,就组织人挖树洞,填上腐植土,等开春就种树。

唯一比较揪心的问题是带多少人去。

云泽当然是觉得人数越少越好,可是他也知道自己的安全牵挂着许多人的心。手下三百士兵,一部分在纺织部做守卫,一部分在剧场做守卫,还有家里别的事情要用的,真正能跟着出门的大概是八十多人,他抽出其中三十人。

然后还要加上他几个全能侍女、几个想跟他一块儿去的年轻祭司、优秀的车夫,他这里差不多四十人。

美尼斯这边人数还要少一些,十二个。

这个人数云泽是觉得可以了,但是国王和大神官不太放心,又塞过来二十人的骑兵和四个能辨认毒药还一个打三个的侍女。

“七十多人,幸好今年各地都丰收了,否则路上我们怕是换不到什么吃的。以防万一,还是多带一些食物出门。”云泽忍不住和美尼斯这样说。

七十多人走一个月,一天按一人一斤粮食算,就是七十斤,三十天是两千多斤。

带这么多根本不可能,只能是拿着别的更值钱的东西去附近村庄换取,自己再努力猎到猎物加餐。若是按着以前饥荒的样子,怕是拿着金子都未必能换到食物,现在还稍微好一些,有机会换到一些粮食。

云泽决定带上一些盐、糖和药剂,这些轻便,也容易换到东西。

糖是云泽自己的分红,每年都会有很多。

盐是从沙姆王子那里白拿的,他有一个海港,那边有煮盐的工坊。

为他的婚礼,云泽可是贡献了不少酱油,还被蹭走了一坛黄酒。而且云泽送了他们这么合心意的新婚礼物,沙姆王子总得表示表示,白拿一点盐不算什么。

他送两人的新婚礼物是马,宠物蛋里开出来两匹小马驹,都是枣红色的,一个鬃毛雪白,一个四个蹄子雪白。虽还是小马驹,但是一看马的品相就知道和本地的不一样,腿长,毛发有光泽,特别神气。

收到礼物的两人都很喜欢,听说这些马爱吃苹果和胡萝卜,已经决定为它们承包土地种苹果和胡萝卜了。

真是人不如马。

沙姆王子新婚第三日,宾客还沉迷在库里新鲜的美食和有趣的剧场故事里不能自拔——为配合沙姆王子大婚,这几天都是真爱主题的演出。

云泽就悄悄离开了库里。他们半夜行动,没有惊动一些没必要知道的人。

他们的队伍里还临时多了一伙人,祭司赫托和他的一些随从。

赫托想要出门走走,干脆蹭了云泽的队伍。云泽也很喜欢这个该安静安静,该活跃活跃的青年祭司,就同意了他的请求。不过他有自己的队伍,只是合并在一起走,事实上还是各自负责各自的事情。

头几日,因为附近就有村庄,他们一直是换取村庄的粮食食用,但是慢慢天气变冷,再要换取到食物就比较困难了。冬天能猎到的动物也不太多。倒是遇到了一只饥饿的独狼,应该是挑战首领失败的,让他们吃了一日狼肉。狼皮剥下来,已经用一种粉末涂抹浸泡了,这是本地的制作毛皮的方法。

云泽没有吃狼肉,这东西糙得很。他吃的是面包、腊肉,偶尔有一两颗蛋。守卫们基本吃玉米糊和一些干豆子,咬起来嘎嘣嘎嘣,吃多了胀气。蔬菜也有,车上有些白菜、卷心菜和白萝卜,份量有限,优先供应云泽等人。

到了第十日,突然下起雪,一夜醒来,大地覆盖上一层薄雪被,车上也是一层。

一些人开始用松树枝拍去货物上和车顶上的雪,还有一些人在煮着早餐。

食物的香气叫醒了车厢里安眠的云泽,他睁开眼,打了个哈欠。

这个车厢是那种加长版的,可以容纳一个成年人在里面安眠。而他睡的是本地版本的睡袋,下面一层是隔水的牛皮,牛皮上缝一块厚实的羊毛毯,这一块被一圈棉被包裹起来。睡觉的时候他钻进去,像个蚕宝宝,醒过来就爬起来。担心这不够暖和,睡袋外面还罩着一层薄一点的棉被。

外头有点冷,云泽打了个哆嗦,赶紧换上了厚厚的棉衣。

云泽套上鞋子从车上下来,忙碌的侍女和侍卫纷纷行礼:“殿下日间安。”

“日间安。”云泽也和他们打招呼。

苍茫的雪原上只有他们一群人,显得有些安静。守卫们都在最外层,他们担心有狼群——一群狼是冬天最难招架的野兽,它们饿极了,非常凶猛。

昨夜他没什么感觉,原来下雪了吗?会不会影响到他们的行程?云泽忧心地问美尼斯。

“现在还不会,如果再大一点,就得找一个村庄借宿,直到大雪停止。不过殿下不必担心,这一路有许多村庄,而且雪也不会特别大。”

祭司赫托正巧端着一碗热汤过来,闻言笑道:“从这里过去不久,有个叫埃拉的小村庄,我们今晚可以去那里借宿。这一场雪不会特别大,第二日可以照样启程。”祭司赫托裹着厚厚的皮毛,皮毛上还有小雪粒,看起来就像是熊一样。

祭司们都学过看天色判断天气情况的课程,连续两个人那么说,云泽稍微安下心来。怎么说呢,虽然他们一群人不少,但若是在风雪中堵在路上,也是有一定的危险性。能有村庄可以借宿,是最好不过的。

吃过一顿并不丰盛但足够温暖身体的早餐之后,车队继续出发。他们走了整整一日,雪也下了整整一日,期间车队还差点掉进了一个坑里,看起来像是猎人留下的旧陷阱,陷阱底端还有一些尖尖的朝上的木棍,有一些动物毛发。

在库里住久了,出来才有这样的感慨,原来现在还是半原始社会啊。外面很多地方都还是原始的模样,就算常有人走的路,也需要仔细清理辨认才能找出来。

云泽仔细想一想,让他一个人在野外辨认方向,他可能得迷路一辈子。

一直到天快黑的时候,他们才到了那个叫做埃拉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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