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临冬城亲王(1 / 2)

壁炉内外全是黑冷灰烬,屋里只靠烛光照明。无论何时门一开,几根蜡烛就会颤抖摇曳,跟那瑟瑟发抖的新娘一样。他们为她穿上蕾丝镶边的白色羔羊毛裙服,袖子和胸前缝了许多淡水珍珠。她脚踏一双白色母鹿皮拖鞋很漂亮,但不保暖。

她脸色苍白,毫无血色。

这是一张冰雕的脸,席恩葛雷乔伊为她披上毛皮镶边的斗篷时心里想,一具大雪埋葬的尸体。“小姐,时辰已到。”门外,音乐奏响,竖琴、笛子还有鼓似乎都在催促他们。

新娘抬起头,那双棕色的眼睛在烛光中闪烁。“我会做他的好妻子,忠忠实的妻子,我我会取悦他,并给他生许多儿子。他会知道,我是一个比真正的艾莉亚好得多的妻子。”

再这样说话,你会没命的,或者更糟。这是他作臭佬时,学会的第一件事。“小姐,您才是真正的艾莉亚,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艾德公爵之女,临冬城的继承人。”名字,她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您是捣蛋鬼艾莉亚,您姐姐还喜欢称您为马脸艾莉亚。”

“那名字是我起的。她的长脸好像马,我可不像,我很可爱。”她眼中终于溢出泪水,“我没有珊莎那么美,但人人都称赞我可爱。拉姆斯老爷也觉得我可爱吗”

“是的,”他撒谎道,“他亲口告诉过我。”

“可他知道我是谁,知道我真正的身份。从他看我的眼神中我感觉得到。他为此恼怒万分,以至于微笑也掩饰不住怒火。可这不是我的错啊,对了,他们说他蓄意伤人。”

“小姐,您不该听信听信谣言。”

“他们说他伤过你。你的手,还有”

他嘴唇发干。“那那是我应得的,因为我惹恼了他。您可千万不能惹恼他。拉姆斯老爷是个是个温柔又和蔼的人。只要能取悦他,他就会好好待您。做个好妻子吧。”

“帮帮我,”她忽然抓住他,“求你了。我以前很喜欢看你在场子里练武比剑。你好英俊。”她捏紧他的胳膊。“我们一起逃吧,我可以做你的妻子,或者你你的情妇随便什么,只要你喜欢。你可以当我的男人。”

席恩从她的抓握中扭开胳膊。“我不我不是你的男人。”是男人就会帮她,“你你当自己是艾莉亚就好,做他的妻子就好。取悦他,或者取悦他就好。不要幻想自己是别人了。”珍妮,她叫珍妮,珍珠宝贝,零落成泥。音乐越奏越响、越来越急迫。“时辰到了。快把眼睛上的泪水擦掉。”棕色的眼睛。应该是灰眼睛才对。有人会注意到。有人会记得。“很好。现在试着微笑。”

女孩试着微笑,但嘴唇抽搐,勉强拧开就僵硬不动了。他能看见她的牙齿。洁白漂亮的牙齿,他心想,但如果她惹恼了他,这些牙齿很快就保不住。他推开门,屋里的四根蜡烛有三根顿灭。他把新娘带进迷雾之中,婚礼宾客们在雾中等候。

“为何是我”当初达斯丁伯爵夫人吩咐必须由他来引领新娘时,他问道。

“因为她父亲和她所有的兄弟都已不在人世,她母亲陨落在孪河城,他的叔叔舅舅们有的失踪、有的死了、有的作了俘虏。”

“可她还有一个兄弟,”她还有三个兄弟,他本想说,“琼恩雪诺就在守夜人军团服役。”

“他是她同父异母的兄弟,是个私生野种,而且还发下毒誓,将此生献给长城;与之相对,你身为她父亲的养子,是她仅存的亲人。让你来当她的伴郎最合适不过。”

她仅存的亲人。席恩葛雷乔伊与艾莉亚史塔克一起长大,任何冒牌货都不可能骗过席恩的眼睛。如果连他也承认波顿找来的女孩就是艾莉亚,那么到场见证婚礼的北方诸侯们便没道理质疑联姻的合法性。到场贵族包括史陶家族和史拉特家族、妓魇安柏、争吵不休的几位莱斯威尔、霍伍德家的下属和赛文家的亲属们、肥胖的威曼曼德勒伯爵他们中没有哪一个对艾德史塔克小女儿的了解有他的一半深。即便少数人私下怀疑,也懂得明智地闭上嘴巴。

波顿家利用我来掩盖骗局,把我的脸面贴在他们的谎言之上。为着这个,卢斯波顿才把他重新打扮成贵族少爷,以便于他演好这场戏。等婚礼结束,等假艾莉亚被上床开苞之后,变色龙席恩对波顿公爵也就失去了利用价值。“为我们办好这件事,日后我们打败史坦尼斯,就会考虑如何为你赢回令尊的宝座。”公爵大人轻言细语地向他保证,可惜这种声音说出的只有阴谋和谎言,席恩连一个字都不信。他乖乖照办是因为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们的指挥跳舞,但事后事后他会把我交还给拉姆斯,他心知肚明,而拉姆斯会再要我几根手指,把我变回臭佬。除非诸神保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攻陷临冬城,把大家统统杀死包括席恩。这已是他最好的结局。

神木林中有种奇特的温暖;神木林外,临冬城笼罩着一层冻硬的白霜。路上覆满又硬又滑的黑冰,玻璃花园破碎窗格上的霜冻在月光下闪烁。一堆堆脏雪被推到墙边,占据了每个墙角和角落。有时雪堆得太高,竟把其后的门梁彻底掩住。积雪还掩埋了灰烬和残骸,偶尔有焦黑的木梁或缠着皮肤毛发的骨头露出来。城垛和塔楼上垂下长枪那么长的冰柱,好比老人僵硬的白胡子。然而这些都是神木林之外的景象,林中的土地没有结冻,热池子蒸汽腾腾,宛如婴儿的呼吸。

新娘着白灰两色服饰。若真正的艾莉亚能活下来参加婚礼,就会这样打扮。席恩着黑金两色服饰,斗篷用荒冢屯某位铁匠粗粗打造的铁制海怪搭扣扣在肩膀。然而兜帽底下,他的头发花白稀疏,皮肤呈现老年人的灰色。我终究成了个史塔克,他心想。新娘和伴郎手挽着手,走过一道石拱门,丝丝缕缕的雾气在脚边缠绕。鼓点颤巍,犹如少女的心跳;笛声高扬,好似甜美的应召。树冠顶上,一轮弯月飘浮在黑暗的天空里,半掩在迷雾之中,犹如丝帐背后偷窥的眼睛。

席恩葛雷乔伊对这片神木林并不陌生。他幼时常在此玩耍,拣起石子对着鱼梁木下冰冷的黑水池打水漂,把秘密宝藏藏在一棵古老橡树的树洞里,还用自制的弓去射松鼠。后来长大了一些,每当在场子里跟罗柏、乔里或琼恩雪诺练剑后,他会泡在温泉池中疗养瘀伤。当他想要躲起来独处时,总能在这里的栗子树、榆树和士卒松下找到慰藉。他的初吻也在这里,而那之后不久,在一棵高大的灰绿色哨兵树下,就着一张褴褛的被子,另一位女孩让他成为了男人。

但他从未见过神木林这幅光景灰色的幽暗树林,被温暖的雾气与浮动的光源笼罩,四面八方到处传来低语声。树下的温泉池仍在冒热气,雾蒙蒙的蒸汽裹住了树木,犹如大树的喘息。它们更冉冉爬过城墙,在围观的窗户上搭了一层灰色窗帘。

前方有条曲折小路,铺路的破裂岩石皆已覆满苔藓,半掩在棕色的泥土和落叶中。粗壮的棕色树根从石头下面顶上来,人一不小心就会被绊倒,因此席恩刻意扶持着新娘。珍妮,她叫珍妮,珍珠宝贝,零落成泥。不,他不能这样想她,不能再想起这个名字。哪怕不小心提及这个名字,也会付出一根手指,甚至一只耳朵的代价。于是他专心致志地缓步前行,每一步都小心留意。走急了,失去的脚趾会让他踉跄,甚至摔跟头,而要是在拉姆斯老爷的婚礼上出这等差错,老爷很可能会剥了他惹事那只脚的皮。

雾太浓,只看得见最近的树,稍远处是层层叠叠的高大阴影和迷离光线。蜡烛在曲折小路的两旁摇曳、在更远处的树林间摇曳,犹如热腾腾的灰汤里泡着的苍白萤火虫。感觉像是身处奇特的地下世界,抑或是世界之间永恒的边疆,那些被诅咒的灵魂会在这里悲哀地漫游一阵子,方才根据罪行去向注定的地狱。这里的观众都是死人吗是不是史坦尼斯趁我们熟睡时发动奇袭、杀光了所有人战斗还没打响,或是早已结束、结局一败涂地

个别火炬烧得炽烈,将红润的光映照在婚礼宾客们脸上,但由于迷雾不依不饶的抗拒,导致照明并不充分,周围浑似有一群半人半兽的扭曲形体。史陶伯爵成了獒犬,洛克老伯爵化身秃鹫,妓魇安柏是个石像鬼,大瓦德佛雷成了狐狸,小瓦德扮作红色公牛可惜少了鼻环至于卢斯波顿,他的脸仍是一张淡灰色面具,两只眼睛该在的地方,换上了两团脏冰。

头顶的树上落满了乌鸦,它们蜷起羽毛蹲在光秃秃的棕色树枝上,围观树下的绮丽闹剧。都是鲁温师傅的鸟。鲁温死了,学士塔也付之一炬,但乌鸦们没事。它们离不开这里,这里是它们的家。

席恩不知家是什么滋味,真的。

接着雾就散了,好比舞台上帷幕揭开,戏剧发展到高潮。心树就在前方,干瘦的枝条大方地伸开,红色和棕色的落叶堆积在宽阔的白色树干上。这棵树上的乌鸦最多,它们正用恶毒的声调彼此窃窃私语,诉说着秘密。拉姆斯波顿站在树下,穿着柔软的灰皮革高筒靴和黑天鹅绒紧身上衣,衣服用粉色丝线和闪烁的、泪珠形状的石榴石装饰。一抹微笑在他脸上跳跃。“来者何人”他张开潮湿的嘴唇发问,衣领以上的脖子通红,“何人来见旧神”

作答的是席恩:“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来此成婚。她不仅是长大成熟、有了月事的女人,更是嫡亲所生、血统纯正。她来此祈求诸神的祝福。何人要迎娶她”

“我,”拉姆斯应道,“波顿家族的拉姆斯,霍伍德伯爵和恐怖堡的继承人。我要迎娶她。何人将献出她”

“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她父亲的养子。”他转向新娘,“艾莉亚小姐,您愿意接受这个男人吗”

她这才抬眼望向自己的夫君。棕色的眼睛,不是灰色。莫非大家都是瞎子不成她呆呆地看着他,很长时间没说话,但那双眼睛里充满乞求。这是你的机会啊,临冬城亲王心想,告诉大家,趁现在告诉大家。在他们面前高喊出自己的名字,告诉他们你不是艾莉亚史塔克,向整个北境证明你的清白、证明你是被逼的牺牲品。当然,这之后她难逃一死,连他也会送命,而狂怒中的拉姆斯很可能会直接动手杀人。北境的旧神至少能为他们留下这点慈悲。

“我愿意。”新娘低低地说。

迷雾中点点亮光围绕他们,一百根蜡烛犹如一百颗遮遮掩掩的星星。席恩向后退开,拉姆斯和他的新娘手牵手,在心树前跪下,低头以示恭顺。鱼梁木血红的眼睛朝下凝视着他们,它张开血红的大嘴巴,似乎在肆意嘲笑。头顶树枝上,有只乌鸦厉声尖叫。

丈夫和妻子无声地祈祷了一阵后,重新站起来。拉姆斯解开席恩之前在新娘肩膀系上的斗篷灰毛皮镶边、沉重的白羊毛斗篷,绣有史塔克家族的冰原狼纹章为她披上一件粉色斗篷。那斗篷似他的上衣般点缀着无数血色石榴石,后背部位缝了一个由红色硬皮革制成的恐怖堡剥皮人,模样阴森骇人。

婚礼就这么骤然开始,又骤然结束。北方的婚礼就是如此简单迅速。席恩认为,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北方没有牧师或修士。无论如何,这对他是桩好事。仪式结束后,拉姆斯波顿立刻环住新娘,带她从迷雾中大步离去。波顿公爵和瓦妲夫人随后跟进,接着是其他贵族。乐师们又开始奏乐,诗人尔贝唱起两颗跳动如一的心,他手下的两个女人也跟着唱,三人形成甜美的合音。

席恩疑惑自己能否也在此祈祷。旧神会倾听我的呼声吗他们不是他的神,从来不是。他是铁种,派克岛的血脉,他的神是群屿的淹神但临冬城离大海太远太远,而他这一辈子,似乎没有任何神灵关心过他。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不明白自己是什么东西,搞不懂自己为何还活着,甚至想不通自己干吗要生下来。

“席恩。”一个声音轻柔地唤道。

他猛地抬头。“谁”他只看见树木和缠绕树木的迷雾。那声音就跟树叶摩挲的沙沙声一样微弱,带着冰冷的怨恨。那是神的声音,还是鬼魂的他夺取临冬城时,多少人为之丧命他失去临冬城那天呢那天是席恩葛雷乔伊的末日,而后他重生为臭佬。臭佬臭佬,好似惨叫。

他忽然在这里待不住了。

神木林外,寒气像饿狼一样扑来,冻得他牙齿打战。他尽可能低头避开风头,朝大厅行去,紧跟在一长串蜡烛和火炬后头。靴子踩得脚下的冰吱嘎作响,突来的狂风吹开兜帽,真像是饥渴的鬼魂伸出结冰的手指,急切地要把他认出来。

对席恩葛雷乔伊而言,临冬城里处处鬼魂。

这已不是他少年时代夏日里的孤傲城堡,这是一个荒凉残破的地方、一处不折不扣的废墟、一座属于乌鸦和尸体的乐园。雄伟的双层城墙依然屹立不倒,因为花岗岩不会轻易对烈火认输,但城墙里面的塔楼和堡垒几乎都没了屋顶,有的甚至整个儿倒塌。焚城大火几乎吞噬了所有的茅草和木料,玻璃花园破碎的窗格下,那些本该在漫长的冬天滋养居民的水果蔬菜,如今枯死、焦黑、冰冻。但城堡并不缺人,广场为帐篷填满,其中一半又被雪掩埋。卢斯波顿把自己和他佛雷盟友的军队统统带进了城,几千人就这么挤在废墟里,征用了每一处空地。士兵们也睡在地窖和无顶的塔楼中,睡在遗弃了几世纪之久的建筑里。

缕缕灰烟自重建的厨房和重新盖上顶的几座兵营碉堡中蜿蜒上升。城垛和城齿上头都堆满了雪,垂下冰柱,世间的颜色集体背叛了临冬城,只给它留下漫无边际的灰和白。史塔克的颜色。席恩不知自己为此该感到欣慰还是不安。连天空也是一片灰。灰、灰、还是灰,在这个灰色的世界里,无论望向哪头,都逃不过灰色的地网天罗。除了新娘的眼睛。那是一双棕色的眼睛。大大的棕色眼睛,其中充满恐惧。她把他当成靠山,真荒谬。他能为她做什么难道吹声口哨,就能召唤飞马,就能带她飞出重围吗就像她和珊莎喜欢的那些故事里的英雄不,他连自己都救不了。臭佬臭佬,驯服乖巧。

广场四周,麻绳吊着许多半冻僵的尸体,它们肿胀惨白的面孔上又结了一层霜。波顿公爵率前锋部队到达临冬城时,这里住进了一批难民,士兵们用长矛从城堡荒废的堡垒和塔楼中,驱赶出二十多人。其中最大胆好斗的被直接吊死,其他人充当奴工。好好工作,波顿公爵告诉他们,干得好就能得到宽待。狼林就在左近,石头和木材遍地可寻。奴工们首先建起结实的新城门,替换被烧掉的城门,接着清空了大厅倒塌的天花板,匆忙搭起新的。完工之后,波顿公爵吊死了所有工人。不过他守住了诺言,给予了宽待,因为他没剥任何一个人的皮。

此刻,波顿军已尽数赶到。他们就着呼啸的北风,在临冬城城墙上升起托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下方是恐怖堡的剥皮人旗。席恩跟随芭芭蕾达斯丁到来,队伍中不仅有伯爵夫人本人,还有荒冢屯征用的大批民兵和婚礼的新娘子。达斯丁伯爵夫人坚持要监护艾莉亚小姐,直到成婚为止。然而现在仪式已告结束。她业已发下婚誓,此生属于拉姆斯了。经由这场联姻,拉姆斯成了临冬城之主。只要珍妮不惹恼他,他应该也不会伤害她吧。艾莉亚。她的名字是艾莉亚。

即便戴着毛皮镶边的手套,席恩的手仍旧抽痛起来。他的手总是会痛,尤其是那些失去的指头。真有女人渴望过他的爱抚吗我自封为临冬城亲王,他心想,后来的一切全是报应。他以为这次大胆的突袭会让他名垂千古、为歌谣传唱;然而现今即便有人谈论他,也是在唾骂变色龙席恩,诅咒其背信弃义的行为。这里从来不是我的家。我来这里是做人质的。史塔克公爵待他并不严苛,但公爵那柄钢铁巨剑的阴影却始终横在两人之间。他待我不薄,但谈不上温馨,因为他知道,有朝一日很可能得亲手取我项上人头。

席恩一直低着头,在广场帐篷间穿梭。我在这个场子里学成武艺。他想起温暖的夏日,在罗德利克老爵士的注视之下,和罗柏及琼恩雪诺练武的日子。那时他还是完整的人,可以像正常人那样握剑。但这个广场也留下黑暗的记忆:布兰和瑞肯逃出城堡的那天晚上,他在这里集合史塔克的属民。那时拉姆斯才是臭佬,臭佬站在他身边耳语道:剥几个人的皮,自会知晓男孩们去了哪里。只要我还在临冬城主政一天,就不允许北境发生剥皮这样的惨事。席恩朗声回答,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主政”时期竟会如此短暂。他们中没一个人帮我,他跟他们生活了半辈子,他们还是不肯帮我。即便如此,他还是尽全力保护他们,直到拉姆斯撕下臭佬的面具,杀光了所有人,包括席恩的铁民。他烧了我的马。那是城堡陷落当日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着火的笑星踢打着,惨叫人立,火焰在它的鬓毛上熊熊燃烧,它的眼睛里充满恐惧。在这个广场,历历如绘。

新造的大厅门伫立在前,代替之前被烧掉的门。木板匆匆切好后拼接,显得粗糙丑陋。一队卫兵手持长矛在门口守卫,他们虽披着厚实的毛皮斗篷,却依然缩成一团、抖个不停,胡须里结了层薄冰。当席恩蹒跚着登上阶梯时,他们愤愤不平地看着他。席恩也不搭理,自行推开右半扇门,闪进大厅。

厅内洋溢着令人感动的温暖,并被火炬光芒照亮,他还是头一次见到里面这么拥挤热闹。席恩听凭热浪冲刷过自己,然后才朝前走。人们接踵摩肩地挤坐在长凳上,密密匝匝,以至于仆人们只能奋力蠕动来往。即便高台上的骑士和领主们也没多少空间。

高台附近,尔贝一边弹奏竖琴,一边高唱夏日的美丽少女。他自称是诗人,依我看是个皮条客。曼德勒大人自白港带来了乐师,但没有歌手,所以当尔贝带着一把竖琴和六个女人出现在城门口时,他得到了欢迎。“我的两个妹妹、两个女儿,剩下的一个是我老婆、另一个是我老妈。”歌手声称,虽然这帮女人没一个长得像他,“有的会唱歌,有的会跳舞,有一个会吹笛子,有一个会打鼓。当然了,她们都是顶呱呱的洗衣妇。”

诗人也好皮条客也罢,尔贝的嗓音还过得去,弹奏也在水准之上。废墟里碰到这路货色,也该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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