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提利昂(1 / 2)

很长一段时间,他什么也没干,只静静地躺在拿来当床的旧麻袋堆里,听着扑哧扑哧的河风,听着河水拍打船壳。

桅杆上升起一轮满月。随我飘向下游,犹如一只巨眼监视着我。发霉的兽皮盖在身上很暖和,小个子心里却油然生出一股寒意。酒,我要一杯美酒、一袋美酒。但要那婊子养的格里芬给他解渴,倒不如教月亮眨眼睛。他只有清水可喝,因而夜夜难眠,日日浑噩。

侏儒坐起来,双手捧头摇晃。做梦了吗即便做过,他也记不得了。夜晚对提利昂兰尼斯特从不仁慈,即便在柔软的羽毛床上他也睡不好,何况是这里。在“含羞少女号”上,他的“床”设在船舱顶上,用一捆麻绳当枕头。这上头好歹比狭小的货舱里舒服。这里空气更新鲜,河流的声响也比达克的呼噜更悦耳当然,舒适是有代价的:木板太坚硬,他醒来时总是浑身僵硬酸痛,腿脚痉挛麻木。

他的腿现下就在抽痛,硬得像两块木头。他用手指按摩肌肉,活血流通,但当他试图起身时,仍旧痛得龇牙咧嘴。我得洗个澡。这身男孩的衣服发臭了,他自己更臭。其他人都在河里洗过,但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敢加入,因为浅滩上有些大乌龟似乎可以把他一口咬成两半。达克称它们为“碎骨怪”。除此之外,他还不想让莱摩儿瞧见他裸身的样子。

有道木梯搭在舱顶。提利昂套上靴子,走下甲板。格里芬裹着狼皮斗篷坐在铁火盆前。这位佣兵总是自愿守夜,团队里其他成员休息时他醒着,而等太阳升起他却躲进去睡觉。

提利昂蹲在他对面,用火盆的炭火暖手。夜莺在河上歌唱。“快天亮了。”他告诉格里芬。

“不够快。我们得马上赶路。”照格里芬的意思,“含羞少女号”应该日夜兼程地顺流而下,但耶达里和耶利亚坚决拒绝拿他们的撑篙船在黑暗中冒险。上洛恩河里满是浮木与暗礁,很多障碍都足以撕裂“含羞少女号”。然而这些顾虑对格里芬来说都不算什么,他心中所想只是尽快赶到瓦兰提斯。

佣兵的眼睛一刻不停地转动着,在夜色中搜寻什么呢河盗石民捕奴人河上并不安全,这点侏儒是知道的,但格里芬这个人比河上的危险更令人不安。他让提利昂想起了波隆,然而波隆有其独特的黑色幽默,格里芬则半点幽默感也没有。

“我愿拿命换一杯美酒。”提利昂呢喃道。

格里芬没开口,但他淡蓝色的眼睛似乎在说:想喝酒你得纳命来。“含羞少女号”上的第一夜,提利昂喝得天昏地暗,第二天醒来脑袋里犹如爆发了一场巨龙战争。格里芬只看了一眼他靠在船边呕吐的样子,就下令:“你不许再碰酒。”

“我有酒才睡得着啊。”提利昂抗议。我有酒才能不做梦,他本想说。

“那你就醒着。”格里芬寸步不让。

苍白曙光从东方射来,照亮了河上的云。洛恩河水慢慢由黑变蓝,变成跟佣兵的胡子、头发同样的颜色。格里芬站起来,“他们快醒了,甲板就交给你照看。”夜莺沉默之后,云雀接着唱下一首歌,苍鹭在芦苇丛中扑腾、在沙洲上降落。被点亮的云映照出各种色彩:粉红色、紫色、栗色、金色、珍珠色和橙黄色的都有。其中一朵云看起来特别像龙。“见龙卸甲,生平足愿”这是书里的话,因为世上没有比龙更伟大的奇迹。提利昂挠挠伤疤,努力回忆这句是谁写的。近来,他脑子里想的全是龙。

“早安,胡戈,”莱摩儿修女一身白袍出现,腰束七色编织带,秀发披散在肩,“睡得可好”

“不太安稳哪,好修女,我梦到的全是你。”梦是梦到了,不过是醒着做的梦。睡不着,他便把手放到两腿之间,一边想象修女压在他身上,奶子蹦蹦跳跳的景象。

“不消说,是个不纯洁的梦。你是个不纯洁的人。你愿意跟我一起祷告,祈祷诸神宽恕你的罪孽吗”

除非是用盛夏群岛人的方式祷告。“算了。你代表我献给少女一个甜美的长吻就够了。”

修女呵呵笑着走向船头,她每天清晨都会在河里洗浴。“有一点很明显:这条船不是因你起的名。”修女脱衣服时,提利昂叫道。

“圣母和天父用自己的形象塑造了我们,胡戈。我们应该为自己的身体骄傲,这是诸神的杰作。”

那么诸神造我的时候一定是喝醉了。侏儒看着莱摩儿滑进水中,心里一边想。光看着这番景象,他已经硬了。他有个美妙而不纯洁的打算,不晓得亲手脱下修女那一身洁白的袍子,分开她的双腿,会有多爽玷污圣洁最让男人兴奋吧不过莱摩儿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圣洁。她肚子上有妊娠纹,只可能是生孩子留下的。

耶达里和耶利亚在日出时准时起床,并立刻回到各自岗位。耶达里检查船舷时时而偷看莱摩儿修女一眼,瘦小黑肤的老婆耶利亚对此熟视无睹。耶利亚给后甲板的火盆添了些小木片,用烧黑的匕首搅了搅炭火,随后开始揉面团做早餐饼干。

待莱摩儿洗完澡回到甲板上,提利昂好好享受了一番双乳间水珠淋漓的风光,她光滑的肌肤被初升的太阳照得金光闪闪。莱摩儿已年过四十,与其说漂亮不如说风韵犹存,看起来养眼。没酒喝,有美人儿欣赏也将就,他心想,这种冲动让他感觉自己还活着。“胡戈,你看见乌龟了没”修女一边甩干头发,一边问他,“那种大背壳的。”

清晨是看乌龟最好的时机。等太阳升上来,它们就会潜到水底,或游进岸边的缝隙里潜伏,只有在曙光初露时它们会游到水面透气。许多乌龟喜欢在船边游动,这些日子里,提利昂见识过十几种乌龟:大的小的、平背的红耳朵的、软壳的和“碎骨怪”、棕色的、绿色的、黑色的、有爪子的、长角的,甚至背壳上有金、绿和奶油色螺旋花纹的。有的乌龟大得似乎能驮人耶达里发誓说洛伊拿的亲王们骑在它们背上渡河。他和他老婆都是绿血河上的多恩孤儿,回到洛恩母亲河怀中对他们来说是返祖之旅。

“大背壳的没瞧见。”光顾看女人了,当然没瞧见。

“真遗憾,”莱摩儿把袍子当头罩下,“你起这么早,不就是为了看乌龟嘛。”

“还要欣赏日出啊。”欣赏女人裸体出浴。管她漂不漂亮,只要是女人的胴体,就充满了诱惑。“乌龟是很好,说真的,人间胜景莫过于瞧见一对形状姣好的背壳了。”

莱摩儿修女哈哈大笑。和“含羞少女号”上的其他人一样,她也有自己的秘密,大家也都接受这点。没关系,我并不想了解她,只想干她。这点她也知道。当她把修女的水晶挂到脖子上,再在胸前衣服的开口处整理那水晶的时候,朝他挑逗地一笑。

耶达里升起船锚,又从船舱顶上拿来一根长长的撑篙,撑船出发。“含羞少女号”从岸边启程,顺流而下,两只苍鹭抬起脑袋好奇地观望。船起初行得很慢,耶达里跑去掌舵,耶利亚则在翻烤饼干,又在火盆上放了个铁锅,把培根放进去煎。她总是做这两样食物:培根和饼干。半个月中或许某天有鱼,但不是今天。

趁耶利亚扭头,提利昂飞快地从火盆上抓了一块饼干,恰好躲过她那把恐怖的大木勺。饼干正是烤热了、滴着蜂蜜黄油时,吃起来最可口。培根的肉香很快把达克从货舱里勾引了出来,他凑到火盆上去嗅,结果挨了耶利亚结结实实一勺子,于是逃到船尾方便去了。

提利昂摇摇晃晃地加入他的行列。“这才叫稀罕呢,”他俩放尿时,侏儒打趣道,“侏儒共鸭子齐喷,伟大的洛恩河因之更伟大。”

耶达里听了嗤之以鼻。“洛恩母亲河才不需要你这点嘘嘘,耶罗,她已是世上最宽的河了。”

提利昂把最后几滴甩干净。“它宽得足以淹死侏儒,这我承认,不过它没有超过曼德河的宽度,三叉戟河入海口附近也跟这差不多,而黑水河比它更深。”

“你还没见到真正的洛恩河。等着瞧吧。”

培根烤卷了,饼干烤成黄褐色。小格里芬打着呵欠、磕磕绊绊地走上甲板。“大家早上好啊。”这孩子比达克矮,但细瘦的身形暗示他的体魄还大有提升空间。无论是不是蓝发,这嘴上没毛的小子都足以让七大王国的少女怀春,单凭那双眼睛便能融化她们。小格里芬有他父亲的蓝眼睛,只是父亲的很淡,他的很深。在灯光下看来是墨黑,在晨光中又似乎是紫色。他的睫毛就跟女人一样长。

“我闻到了培根的香味。”男孩一边套上靴子一边说。

“上好的培根,”耶利亚道,“坐吧。”

她在后甲板分餐,先把蜂蜜饼干分给小格里芬吃,而达克每次来拿培根,手上都会挨一勺子。提利昂领了两块饼干,中间夹了些培根,他又给掌舵的耶达里拿了一块。吃完后,他帮着达克升起“含羞少女号”巨大的斜挂三角帆,耶达里将船开到河中央,这里的水流最为湍急。“含羞少女号”确是条好船,她吃水之浅,令她可以通过洛恩河中细小的支流,穿越大船必定会搁浅的沙洲;而升起风帆之后,加上水流的帮助,她又蛮可以轻捷疾行。耶达里声称,在洛恩河上游,船行速度往往能决定生死。“一千年来,伤心领以上的河道都是无法无天的。”

“也没有人烟嘛,至少我一个人也没见着。”他只见到沿河的废墟,那是些被藤蔓、苔藓跟野花覆盖的满目疮痍的石造建筑,除此之外,半点人类活动的迹象都没有。

“你不了解这条河,耶罗。这里任何一条小溪都可能有河盗船窥伺,废墟则往往是逃亡奴隶的聚居地,因为捕奴人很少跑到这么北边的地方来。”

“来几个抓奴隶的也好,乌龟我都看腻了。”提利昂不是逃亡奴隶,不用担心被抓;而河盗是不会关注一只顺流而下的小船的,因为贵重货物都是从瓦兰提斯往上游运。

培根吃完后,达克捶了小格里芬肩膀一下。“留伤疤的时候到了。今天练剑。”

“剑”小格里芬咧嘴而笑,“好哇。”

提利昂帮男孩换装,先穿厚实的马裤和加垫外套,再罩上一套凹痕累累的老旧铁板甲。罗利爵士则穿上熟皮甲,外罩锁甲。两人都戴上了铁盔,并从武器箱里取出两把钝剑。他们在后甲板比试,虎虎生风地互相攻打,其他人在旁围观。

当用狼牙棒或钝长斧比试时,罗利爵士伟岸的体格和惊人的力量会让他的冲锋占据压倒性优势,长剑比试则更公平。今早上两个人都没拿盾牌,纯凭格挡技巧,躲闪腾挪,河面上回荡着金铁交击声。小格里芬命中的次数较多,但达克更狠。然而打了一段之后,壮汉有些体力不支,出手越来越低,节奏也越来越慢,结果被小格里芬轻松挡下。随后男孩发起猛烈反击,迫使罗利爵士后退。等他退到船尾,男孩让两把剑搅到一起,趁机用肩膀狠狠地撞过去,把壮汉撞下了水。

壮汉在水中气急败坏地扑腾咒骂,喝叫众人趁乌龟没咬下他老二,赶快把他钓上去。提利昂扔了根绳子给他。“鸭子应该是游泳冠军啊。”他和耶达里协力把骑士拽回“含羞少女号”的甲板,一边嘲笑着。

罗利爵士听了抓起提利昂的领子。“侏儒游泳排老几呢”他随手就将侏儒头上脚下地丢进洛恩河。

结果证明侏儒更厉害,那一双短腿可以拼命地划,直到直到开始抽筋。小格里芬适时地伸出一根篙子。“你不是第一个想淹死我的人,”他告诉达克,一边从靴子倒水出来,“我出生那天,我老爸就想把我投进井里淹死。可我实在太丑了,水井女巫看不上眼,又把我吐了回来。”他脱下另一只靴子,在甲板上翻了个跟斗,溅得所有人一身是水。

小格里芬却很开心。“你这手打哪儿学的”

“戏班教的呗,”他撒谎,“我妈在她所有的孩子里面最疼我,因为我个子太小,七岁还在她奶子上喝奶呢。但我的兄弟们不乐意了,于是把我装进口袋,偷偷卖给戏班。我想逃跑,戏班主人就割了我半只鼻子,我别无选择,只好跟他们吃住在一起,学习怎么取悦别人喽。”

真相当然与之大相径庭。他六七岁时,叔叔教了他一点杂技功夫,而他爱上了这门技艺。几乎有整整半年,他在凯岩城内四处打滚翻腾,逗笑了列位修士、侍从和仆人。连瑟曦也被他逗乐过一两回。

但一切在父亲从君临回家探亲的当天突然终结。当天晚宴时,提利昂手脚倒立着沿长桌边走来,本想给父亲大人一个惊喜,但泰温公爵并不领情:“诸神已经让你做了侏儒,你还想当弄臣吗你是狮子,不是猴子。”

你现在入土啦,父亲,我想怎么跳就怎么跳。“你有取悦别人的本领,”莱摩儿在提利昂擦干脚指头时告诉他,“你应该为此感谢天上的天父,他给了我们每人一份礼物。”

“他的确是。”侏儒欢快地同意。所以等我入土时,请取把十字弓与我陪葬,我才好像感谢人间的父亲一样感谢天上的天父。

他的衣服湿透了,贴在胳膊和腿上,很不舒服。莱摩儿修女领小格里芬去探讨宗教的含义了,提利昂脱下湿衣服,换上一身干燥的达克从甲板下上来,一看他这打扮,就笑得前仰后合。这不怪他,因为提利昂活脱脱就是从喜剧里冒出来的滑稽人物。他的外套从中间分开:左边是镶青铜扣的紫色天鹅绒,右边是绿花纹装饰的黄羊毛;他的裤子也是两半:右腿全是绿色,左腿是红白条纹相间。伊利里欧的箱子里有一个塞满了孩童衣服,衣服虽然陈旧但质地不错。莱摩儿修女把每件衣服都裁成两半,再交叉缝回去,彼此互补,做了好些件粗糙的杂色衣。格里芬甚至要求提利昂帮着裁剪缝补。他无疑是想折杀提利昂的锐气,但提利昂干针线活玩得蛮开心。除了当他说起不敬神的话时会斥责他以外,莱摩儿总体来说是个不错的伙伴。格里芬想让我做弄臣,我就老老实实演这场戏。这会让在某个地方监视着他的泰温公爵惊怒万分,而这已足够了。

侏儒的另一项任务却是彻头彻尾愚不可及。他叫达克陪练剑,叫我摇笔杆子。格里芬命令他在闲暇时写下所知的一切关于龙的知识。这个目标太大,于是他每天都盘腿坐在船舱顶上,尽己所能地书写。

多年来,提利昂阅读了太多关于龙的作品,但其中大多是些神话故事,没有实际价值,而伊利里欧收集的书也不大对路。他真正想要的是加兰多的瓦雷利亚史名著自由堡垒之火。在维斯特洛,此本没有完整抄本,连学城收藏的也少了整整二十七卷。古瓦兰提斯的图书馆里说不定有好抄本可惜要怎么进入黑墙之内,他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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