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珊莎(1 / 2)

这份请柬看起来如此单纯,可珊莎每读一次就觉得肚子紧了几分。她快当上王后了,又漂亮又富有,人人都喜欢,为何偏要急着与叛徒之女共进晚餐不合情理,她心想,也许玛格丽提利尔想试探一下失势的竞争者她是不是恨我认为我暗地里诅咒她

前几天她带着庞大的队伍踏上伊耿高丘时,珊莎在城堡长墙上观看。为欢迎未婚妻前来都城完婚,乔佛里亲自去国王门迎接,两人在欢呼的群众中并驾齐驱。小乔穿着闪亮的金甲,提利尔家的女孩穿一件由秋天的花朵编织而成的斗篷,斗篷随风飘扬,内里则是绿衣,显得格外迷人。她年方十六、棕头发、棕眼睛、苗条美丽。当她经过时,人民高呼她的名字,举着孩子让她赐福,在她的马蹄周围撒下无数花瓣。她的母亲和祖母跟在后面,坐在一座侧面雕刻着一百朵纠结玫瑰的大轮宫里,每朵玫瑰都镀了金,闪闪发光。老百姓也向她们欢呼致敬。

他们把我从马上拖下来,若非猎狗来救,肯定一命呜呼。珊莎没做过对不起平民们的事,与之相对,赢得他们爱戴的玛格丽提利尔连都城都没来过。她希望我也喜欢上她吗珊莎注视着请帖,默默地想。似乎这确是玛格丽亲笔手书。她希望得到我的祝福吗不知乔佛里是否知道这次晚宴的事。整件事的幕后黑手也许正是他,想到这里,她便不寒而栗。如果乔佛里是始作俑者,他一定备下不少残酷的玩笑,用来在那年长的女孩面前羞辱她。他会再次命令御林铁卫脱她的衣服吗上回,他舅舅提利昂制止了他,现今小恶魔大伤初愈,显然不可能来救她。

除了我的佛罗理安,没人会来救我。唐托斯爵士许诺送她回家,但得等到乔佛里的新婚之夜。一切都安排好了,她亲爱的、忠诚的弄臣骑士保证,现在只需耐心等待,默默计算时日

看来我不得不默默地参加晚宴

或许我错怪了玛格丽提利尔;或许这份请柬是礼貌的表示,一点单纯的心意;或许这只是一顿普通的晚宴。可这里是红堡,这里是君临城,这里是国王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的宫廷,如果说珊莎在这里还学会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谁也不能信任。

但不管心里怎么想,她都必须接受。她没有地位,只是一位遭到抛弃的叛徒之女,叛军首领的妹妹。她无法拒绝乔佛里的未婚妻。

真希望猎狗在我身旁。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桑铎克里冈来到她的卧室,想带她逃出城去,却被珊莎拒绝。近来,她常在深夜里醒来,思索自己的决定是否明智。她把他那身污染的白袍藏在装夏季丝绸衣衫的雪松木箱里,却不知为何要这样做。人们都说猎狗是懦夫,战斗进行到最高潮时,他喝得大醉,只能由小恶魔代他率军出击。珊莎理解他,她知道他那半边烧烂脸庞的秘密。他只怕火。那一晚,野火让长河自己似乎都燃烧起来,空中满是绿色烈焰。身处城堡以内,珊莎尚且感到无比恐惧,在外面简直不堪设想。

她长叹一声,取出鹅毛笔和墨水,给玛格丽提利尔写了一封和蔼亲切的回函,表示接受邀请。

当约定的夜晚来临时,另一位御林铁卫来到她的房间,这名男子和桑铎克里冈的差别就像没错,就像鲜花和野狗的差别。望着挺立在门槛外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珊莎的心跳不断加速。自他率领他父亲的前锋部队杀回君临以来,这是她头一回和他如此接近。霎时间,她不知该说什么好。“洛拉斯爵士,”她勉强应道,“您您看上去真俊。”

他迷惑地微笑。“小姐过誉,您才真是漂亮。来,舍妹正急切盼望您大驾光临呢。”

“我也是这般急切地盼望着。”

“不仅玛格丽,我的祖母大人也在等您。”他挽起她的手,带她下楼梯。

“您的祖母”洛拉斯爵士触碰着她的手,她几乎无法走路、说话和思考。透过丝衣,她感觉到他手上的温度。

“奥莲娜夫人,她也会参加晚宴。”

“噢,”珊莎道。他在和我说话耶,他靠近我,挽着我,触摸我。“我知道了,她被称作荆棘女王,是吗”

“是的,”洛拉斯爵士笑了。那是全天下最温馨的笑容,她心想。“当然啦,可别当面这样讲,否则会给刺到哦。”

珊莎脸红了。傻瓜都知道没有女人会喜欢“荆棘女王”这种外号。也许瑟曦兰尼斯特说的没错,我确实是个笨女孩。她努力搜寻机智或有趣的事来和他攀谈,可一切风趣都离她远去。她想称赞他的帅气,却意识到自己已经说过了。

可他真的好漂亮。自打上次见面以来,他似乎长高了,但柔和与优雅丝毫不减,珊莎没见别的男孩子有他那对绝妙的眼瞳。不,他不是男孩子,是大人了,是御林铁卫的一员。她觉得他穿白袍比穿提利尔家族绿色和金色的服装还要好看许多。他全身上下,唯一的异色来自于扣住披风的胸针,那是一朵柔金制成、黄澄澄的高庭玫瑰,配有精致的绿宝石树叶。

今天把守梅葛楼大门的是巴隆史文爵士。他同样一身雪白,却没洛拉斯爵士一半好看。走过钉满尖刺的护城河,二十多个男人正在院子里练武。近来城堡十分拥挤,外院早已让给宾客们搭建营帐,只剩狭小的内庭用于训练。雷德温家双胞胎中的一个被塔拉德爵士打得节节败退,雇佣骑士的盾牌上有眼睛的徽章。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生得矮胖,尽管每次提剑都气喘吁吁,却能勉力抵挡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与之相对,奥斯尼的兄弟奥斯佛利把青蛙脸的侍从莫洛斯史林特一顿好揍,不管用的是不是钝剑,史林特明天肯定会全身青肿。珊莎瞧见不禁一缩。他们还没埋葬上场战争的尸体,就已经在为下场战争做准备了。

广场边缘,有一个盾牌上绣了一对金玫瑰的骑士独自抵挡三个人的攻击。就在他们注目之时,他击中那三人其中一位的头部,敲得对方失去知觉。“那是你哥吗”珊莎问。

“是的,小姐,”洛拉斯爵士道,“加兰通常和三人一起练,甚至对上四个。他说战场上鲜有一对一的机会,因此得早作准备。”

“他一定非常勇敢。”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洛拉斯爵士回答,“真的,他使剑比我强,我只有长枪胜他半筹。”

“是啊,我记得的”珊莎忙道,“我记得您骑马挺枪的英姿,爵士先生。”

“小姐您真体贴,可您是何时见我骑马的呢”

“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您不记得了吗当时你骑一匹雪白的坐骑,铠甲上有千束不同的花朵。你给了我一朵玫瑰,一朵红玫瑰,抛给其他女孩的却是白玫瑰,”谈到这个她便脸红了,“您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我一半美丽。”

他温和地笑笑。“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相信每个有眼光的男人都会认同。”

他真的不记得了,珊莎吃惊地意识到,他只是随口奉承,根本不记得我或者玫瑰或者别的事情。一朵红玫瑰,不是白玫瑰。她一直以为那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一切啊“当时你刚把罗拨罗伊斯爵士打落下马。”她绝望地补充道。

他突然抽离手臂。“我在风息堡杀了罗拨,小姐。”年轻骑士没有自吹自擂,语调中是深深的悲哀。

你不仅杀了他,还杀了蓝礼国王的另一名彩虹护卫。珊莎曾听井边的洗衣妇谈起过,如今竟然忘了。“当时蓝礼大人刚过世,对吧对您可怜的妹妹而言,这多么可怕啊。”

“对玛格丽”他的声音有些不自然,“她倒没关系。她人在苦桥,根本没有目睹。”

“即便如此,当她听到”

洛拉斯爵士的手轻轻掠过剑柄,握把由白皮革制成,圆头则是雪花石膏做的玫瑰。“蓝礼死了。罗拨也死了。再说他们有什么用”

他尖锐的声调吓得她踉跄后退。“我大人,我我无意冒犯,爵士先生。”

“你的话也冒犯不了我,珊莎小姐。”洛拉斯回答。所有的善意烟消云散,他也不再挽她的手了。

他们在深沉的静默中攀登蜿蜒的螺旋梯。

唉,为什么要提起罗拨爵士珊莎心想,我把一切都搞砸了,他在生我的气。她竭力想说些什么来赔罪,可能想到的一切话语都那么蹩脚虚弱。闭嘴,你只会搞得更糟,她告诉自己。

梅斯提利尔公爵和他的队伍住在王家圣堂背后那座长长的板岩顶堡垒里,此地名为“处女居”,前朝国王“受神祝福的”贝勒便于此幽禁他的姐妹们。因为他认为,看不见她们,就不会被引诱而陷入肉欲中。高大精雕的木门外,站着两位戴镀金半盔、披金线滚边绿袍的卫士,胸前绣有高庭的金玫瑰,两人均七尺身高,宽肩细腰,浑身肌肉。珊莎走近来观察,发现自己无法将对方分辨开来。他俩有同样强健的下颌,同样深邃的蓝眼睛,同样稠密的红胡须。“他们是谁呀”她询问洛拉斯爵士,不由得抛却了刚才的不快。

“我祖母的私人护卫,”他告诉她,“双胞胎,一个叫艾里克,一个叫阿里克,由于难以分辨,祖母干脆称他们为左手和右手。”

左手和右手打开大门,玛格丽提利尔亲自奔下短短的阶梯,前来迎接。“珊莎小姐,”她喊道,“你能前来我真是太高兴了。欢迎你,欢迎你。”

珊莎在未来的王后陛下脚前跪下。“您给了我莫大的荣耀,陛下。”

“何不叫我玛格丽快,快起来。洛拉斯,快扶珊莎小姐。对了,能叫你珊莎吗”

“如果您高兴的话。”洛拉斯爵士扶她起来。

玛格丽用一个兄妹间的吻打发走骑士,挽起珊莎的手臂。“来吧,我的祖母在等你呢,她的耐性可不是太好哟。”

壁炉里,炉火噼啪燃烧,甜美的香草撒在地板上。长长的搁板桌边,坐了十来个贵妇人。

珊莎只认得提利尔公爵高大而威严的妻子,艾勒莉夫人,她长长的银色发辫上绑着珠宝环。玛格丽为她引见其他人:首先是她的三位表妹,梅歌、雅兰和埃箩,年龄均与珊莎相仿;丰满的洁娜夫人是提利尔公爵的妹妹,嫁到绿苹果佛索威家中;面容秀丽、长着一对明亮眼珠的莱昂妮夫人也是佛索威家的人,她嫁给了加兰爵士;娜丝特瑞卡修女有一张长满痘子的、单调的脸,但她似乎兴高采烈;白皙、优雅的格雷佛德夫人怀着孩子,而布尔威伯爵夫人自己都还是个小孩,尚不满八岁;玛格丽称喧闹肥胖的梅内狄斯克连恩为“欢乐的玛瑞”,她开始还以为这是玛瑞魏斯夫人的昵称呢,后者是一名性格开放的黑眼睛密尔美女。

最后,玛格丽把她领到长桌首位那个白发的干枯老妇人面前,“我很荣幸地向你介绍我的祖母奥莲娜夫人,前任高庭公爵罗斯提利尔大人的遗孀他的音容笑貌是我们家人共同的慰藉。”

老妇人身上散发出玫瑰香水味。她看起来好小啊,怎可能有刺呢“吻我,孩子,”奥莲娜夫人边说,边用斑驳柔滑的手拉住珊莎的手腕,“你真好心,肯来和我及这群蠢母鸡们共进晚餐。”

珊莎恭敬地吻了老妇人的面颊。“不,是我该感谢您的好意,夫人。”

“我认识你祖父,瑞卡德公爵,虽然彼此了解不深。”

“他在我出生前就死了。”

“是的,我想起来了,孩子。据说你的徒利外公也快死了,霍斯特公爵,他们告诉你了吧他是个老头,虽然没我岁数大,但黑夜终究会降临到每个人头上,只是对某些人而言快一点。你比大多数人更能体会这点,可怜的孩子。我明白,你很悲伤,我们都为你逝去的亲人们感到遗憾。”

珊莎瞟瞟玛格丽。“当我听说蓝礼大人的死讯时,的确十分悲伤。陛下,他是多么堂皇的人儿啊。”

“你真好心。”玛格丽道。

她祖母则嗤之以鼻:“没错,他堂皇,有魅力,澡也洗得干净。他知道如何打扮、如何微笑、如何沐浴,从而得出结论自己该当国王毫无疑问,拜拉席恩家的人总有些荒唐念头,我觉得,这都是从他们的坦格利安血统中继承的。”她擤擤鼻子。“他们曾想让我嫁给坦格利安家的人,我可不依。”

“蓝礼既勇敢又温柔,祖母大人,”玛格丽说,“父亲很喜欢他,洛拉斯更是尤有过之。”

“洛拉斯还小,”奥莲娜夫人直截了当地说,“善于用木棒把别人敲下马来,但这种运动不能让他变聪明。至于你父亲,我有时候觉得自己要是个乡下农妇就好了,才好拿大木勺敲他,把各种思量灌进那颗肥脑袋里。”

“母亲”艾勒莉夫人申诉。

“闭嘴,艾勒莉,少来这种语气。还有,别叫我母亲,如果生过你,我会记得的。总而言之,我又没说你,只是在责备我儿子,痴呆的高庭公爵。”

“祖母,”玛格丽说,“注意一下言辞嘛,不然珊莎小姐会以为我们是一群怪人呢。”

“她会以为我们是一群风趣的人,不管怎么说,至少我们中的一员是这样。”老妇人转回珊莎的方向,“那是叛逆,我警告过他,劳勃有两个儿子,蓝礼还有位兄长,他凭什么要求那张丑陋的铁椅子呢啧啧,我儿子告诉我,您就不想让您的甜心当上王后吗你们史塔克家族曾经世代为王,艾林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也是,即便拜拉席恩家,从母系计算也是古代的王族,只有提利尔家在龙王伊耿于怒火燎原一役中烧掉正统的河湾王以前不过是总管地位。如果照实说,正如讨厌的佛罗伦家经常哀号的那样,我们家对高庭的权利确实有点站不住脚。这有什么关系你问,无疑这没关系,除非是碰上我儿子这样的呆瓜。将来可能看见孙子坐上铁王座的前景让他自我膨胀,就像个得,你们怎么称呼那个玛格丽,你最聪明,行行好,告诉你可怜、半聋的老祖母,那种产自盛夏群岛、一戳就膨胀十倍的怪鱼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它充气鱼,祖母。”

“它就叫这个,盛夏群岛人真是缺乏想象力。如果照实说,我儿子该拿充气鱼当纹章,最好还弄顶王冠戴在鱼头上,就跟拜拉席恩家在他们的雄鹿头上弄的一样,这样该心满意足了。如果你问我,我得说我们本应和这桩该死的愚行保持距离,挤下的乳汁可不能注回乳房去。充气鱼大人给蓝礼公爵戴上王冠以后,我们家就只好没完没了地下跪,还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你对此怎么看,珊莎”

珊莎的嘴张了又合,她觉得自己才像条充气鱼。“提利尔家的血统可以追溯到青手加尔斯。”这是仓促间她能找出的最佳答案。

荆棘女王不以为然:“有什么用佛罗伦家、罗宛家、奥克赫特家一半的南方贵族都一样。都说加尔斯善于播种,使万物欣欣向荣,依我看,他用来播种的可不止手而已。”

“珊莎,”艾勒莉夫人打断谈话,“你一定饿坏了,就让我们一起享用烤野猪和柠檬蛋糕吧”

“我最喜欢柠檬蛋糕。”珊莎承认。

“行了,我们都知道。”奥莲娜夫人宣布,她显然不打算住嘴,“瓦里斯那家伙似乎以为我们该为这点情报感谢他。如果照实说,我不太了解太监的思维方式,在我看来,他作为男人最有用的部位都给切掉了。艾勒莉,你叫上菜了吗,还是想活活饿死我啊这儿,珊莎,坐我旁边,我可不像她们那么讨厌。你喜欢看小丑表演,对吧”

珊莎抚平裙子,然后坐下。“呃小丑,夫人您的意思是穿杂色衣服的那种”

“今天他穿的是羽毛衣。你以为我在说谁我儿子这些可爱的女士不,别脸红,配上头发你看起来活像个大石榴。如果照实说,所有人都是小丑,而穿杂色衣服的比戴王冠的更有趣。玛格丽,好孩子,召黄油饼进来,让我们看看珊莎小姐的笑容。你们其他人都坐下,我先前没交代吗瞧你们的样子,珊莎一定以为我孙女身边是群绵羊呢。”

黄油饼先于饭菜到来,此人穿着绿黄羽毛做的小丑套装,头插一根绵软的鸡冠花。他非常肥胖,圆滚身材,有三个月童那么大。他翻滚着进入大厅,跳上桌子,把一颗硕大的鸡蛋恰好放在珊莎面前。“请敲碎它,小姐,”他指示。于是她敲碎蛋壳,十来个黄色的小鸡从里面冒出来,四下乱跑。“抓住它们”黄油饼呼喊。年幼的布尔威伯爵夫人拦住一只,并把它交给黄油饼,只见他昂头便将小鸡塞进自己肥肿的大嘴里,一口吞下。当他打嗝时,细小的黄羽毛从鼻子里飞出。布尔威伯爵夫人伤心得号啕大哭,可当她看见小鸡从自己的裙服袖子里蠕动而出、爬到手臂上时,眼泪又立刻化为喜悦的尖叫。

仆人们送上韭葱和蘑菇炖的肉汤,黄油饼玩起杂耍,奥莲娜夫人把身子向前蹭了蹭,手肘靠在桌子上。“你了解我儿子吗,珊莎你了解高庭的充气鱼大人吗”

“他是一个伟大的领主。”珊莎很有礼貌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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